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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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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高等法院:反避税法规具有追溯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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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高等法院近日裁定,海关税务总署可以对当下并不违法的税务计划使用者进行追溯性的惩罚。此裁定来源于Huitson和海关税务总署一案。毫无疑问,此裁决危及那些利用类似的离岸税务安排的人。单就Huitson所属公司的员工就可能被征收大约1亿英镑的税费。Huitson将会提出上诉,如果上诉败诉,很多人可能会破产。
>> CAoW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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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永:香港税务局转让定价指引为纳税人提供明确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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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专业服务机构安永表示:在转让定价执法正成为全球税务机关重点关注的趋势下,香港税务局颁布的转让定价指引将为香港纳税人,以及在香港营业的跨国纳税人,在转让定价方面带来较为明确的方向。安永强调在香港营业的公司需要更加注意其关联交易,同时,准备充分的同期资料文档以及其他公司内部交易协议来证明公司的内部交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也很重要。
>> CHINA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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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收紧外商投资管理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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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澳大利亚议会通过一项旨在加强外商投资管理的立法,防止外国投资者通过复杂收购安排规避现有收购法规,从而获得澳大利亚企业的控制权。有关专家分析指出,澳大利亚将可转债视作股权管理是保护本国资源的一种手段。对中国企业的影响主要是增加一些成本,但不会影响战略性决策。
>> MOF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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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推出印花税 防房地产市场过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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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房地产市场过热,新加坡政府宣布从2月20日起凡购买的私人房屋或私宅地皮如在一年之内转售,卖方必须缴付印花税。印花税的税率跟目前买房时必须缴付的印花税率一样,即首18万新元(约合12.7万美元)征收1%,接下来的18万新元征收2%,其余征收3%。这项新措施的目的是抑制短期炒卖活动,以防止扭曲真实房价,并非针对那些买来自住的购房者或长期投资者。
>> MOFCOMP-MT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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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热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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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多国政府或将偿还非法预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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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底,挪威政府承认需退还此前从一家卢森堡投资信托公司非法征收的数千万红利预提税。据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预测,此举很可能引发欧洲多国政府退还投资公司预提税的洪流,特别是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和比利时。这些国家数年来一直对非居民投资所获红利征税,同时豁免本国投资红利税,这种行为有违欧盟竞争法规。这项判决将惠及欧洲所有投资者。
>> CAoW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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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西岛与马耳他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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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西岛与马尔他签订了一份综合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泽西岛首次在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内采用经合组织(OECD)有关税务资讯交换的协定范本。该协定是泽西岛签署的第16份国际性税务协定。泽西岛目前正就更多的税务协议进行磋商。此外,它也是同行评审团(Peer Review Group)的副主席之一。
>> CAoW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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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与巴拿马签署税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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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统一体峰会期间,墨西哥与巴拿马以及巴哈马签署了税务协定,从而避免双重征税,防止逃税漏税。这也是巴拿马按照经合组织标准签署的首个税务协定。目前,巴还与意大利、比利时和西班牙等国谈判签署类似协定。
>> CAoW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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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聚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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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全美风投预测报告:全球增长点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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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美风险投资协会2010年1月11日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尽管2009年第4季度风投行业有所增长,但依然是2003年以来行业增长最为缓慢的一年。不过,风险投资人士对2010年行业发展持谨慎乐观的态度。受访者认为,2010年风投业将寻找渐进式增长的投资行业和退出机制,未来五年资产类别将会持续减少。此外,70%的风投人士预测,2010年的投资增长点在中国,而58%的受访者则认为在印度。
>> SI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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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企业可在香港发人民币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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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管理局宣布“优化”人民币贸易结算安排,包括放宽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限制,允许香港及海外企业、金融机构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银行可展开人民币融资及贷款,企业开设人民币账户限制也得以放宽。金管局方面表示,只要这些资金停留在香港,不涉及回流内地,各类企业可以自由应用这些人民币资金。香港银行也可以将这些人民币资金用作融资和贷款。
>> YAHO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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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全球金融500强”揭晓 美国主导地位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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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杂志《银行家》今天在此间揭晓最新“全球金融500强”排名,汇丰以285亿美元的品牌价值蝉联全球最具价值的金融服务品牌。最新的评估显示,银行业的复苏迹象已较为明显。结果还显示,金融危机后,美国对全球银行业的主导地位正在削弱,而新兴市场银行业的影响力日渐增强,其中尤以印度(137%)和中国(58%)银行业的品牌增值最为显著。
>> CHINA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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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力促小企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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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银监会召开关于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新闻发布会指出,2010年对小企业贷款有两项“不低于”的监管硬指标:增速要确保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信贷投放的增量要确保不低于上年。不但将取消符合条件的中小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准入数量的限制,还将增设小企业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机构,并引导城市商业银行加大对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力度。此外,银监会还将制定小企业金融服务差异化监管指引,来逐步构建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差异化监管体系。
>> IFE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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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宣布保持金融市场地位初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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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联邦政府近日公布了为保持金融市场地位而采取的初步措施,包括,政府将继续规范未报税的存款,拒绝来自其他国家的未报税资产存入瑞士;与有关国家进行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谈判,分别确定避免未报税资产流入瑞士的解决办法。同时,瑞士政府强调将保护客户隐私,反对自动交换客户信息。
>> XINHUA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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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团动态 |
2010年2月22日,莫萨克•冯赛卡律师行中国区总经理巩恩光先生与亚太区法务部刘德兴先生应邀为青岛某大型海运公司提供咨询服务。会谈中,巩先生根据该企业控制交易和运营风险的要求,初步设计了其运营船舶的股权控制方案,并就我司为其正在建造中的新船提供船旗注册服务达成了合作意向。
2010年2月初,莫萨克•冯赛卡(南京)接到江苏某知名企业的咨询。该企业计划在省内进行一大型房地产项目,该项目发展前景良好,目前需要进行海外融资。我司在了解了该企业的具体情况后,结合房地产及公司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为该企业提供了具体的融资方案,为企业解决了融资过程中的关键问题。
2010年2月8日,莫萨克•冯赛卡亚太区法务部刘德兴先生受青岛某企业邀请,参加其上市方案论证会。会上,刘先生就该企业现有的股权结构和运营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就境内外上市及不同形式下的股权结构安排做了相应的介绍。此外,刘先生还将外国公司在境外上市中的作用和可能涉及的税务问题进行了分析。目前,我司已为该公司设计了具体的境外上市方案。
2010年2月上旬,莫萨克•冯赛卡(北京)客户经理王文巍先生应邀参加了新加坡、马来西亚和香港商会的联谊活动。活动期间,王先生和与会嘉宾就各地的经商环境和发展前景进行了交流和探讨。我司将在今后运用专业优势,与各商会实现资源共享、互补合作,为商会内的企业在境外非诉法律服务领域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2010年2月中旬,莫萨克•冯赛卡亚太区法务部为深圳某高科技公司上市事宜提供咨询。经过我司市场部人员与该公司的前期沟通,法务专员就该公司拟于日本上市事宜对该公司的情况作了进一步了解,并就其是否符合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及上市前景分析等问题提供了专业的建议,并为其制定了相应的上市计划。
2010年2月下旬,莫萨克•冯赛卡(大连)经理王琢小姐应邀拜访了大连某涉外律师事务所。该所在公司证券、上市融资及企业并购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深入的研究。双方就国内推出的企业上市融资的政策和措施及进行涉外企业并购时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交流。我司将与该律所加强联系为企业提供更全面的国际法律服务。
2010年2月25日,莫萨克•冯赛卡(深圳)客户经理Amanda与国内某知名国有银行营销部门主管进行会谈。此次会谈为双方的合作进程取得关键性进展,双方就境外法律服务交流及该银行在为境外公司开设账户时存在的风险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并达成共识。我司将会在近期进行一系列针对该部门开展跨境业务服务的法律知识培训讲座。
2010年2月底,莫萨克•冯赛卡亚太区法务部协助深圳某企业进行海外融资事宜,并引入香港某知名投资基金公司。三方就融资方案进行了详细的讨论和分析,法务专员结合我司与投资基金公司的成功经验,提出了专业建议。我司将与企业建立长期沟通与服务机制,为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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